近日,阜沙警方破獲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從中循線牽出一個“洗錢”團伙,揭示出一條不為人知的黑灰產業(yè)鏈:
1、詐騙案引出“卡農”(“卡農”:以自己名義開辦電話卡、銀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給他人的人員。)
2020年11月,財務人員袁女士被人冒充公司“老板”詐騙8萬元,阜沙警方根據事主提供的銀行流水縝密偵查,快速抓獲嫌疑人宋某。經循線追蹤發(fā)現,宋常將自己名下的3張銀行卡賣給“上家”玉某威,從中獲利750元。民警順“藤”摸“瓜”、綜合研判,查明玉某威涉嫌購買他人多張銀行卡。
2、“水房”浮出水面(“水房”:替違法犯罪分子“洗錢”的組織)
經查,玉某威伙同韋某、黃某、玉某慶3人,以150——300元不等的價格向他人收購個人銀行卡,為電信網絡詐騙和賭博犯罪團伙“洗錢”。
2020年12月,在深圳打工的玉某威聽朋友玉某說有個賺快錢的機會,“幫忙”收購銀行卡、轉下賬收下款,工作輕松高收入,200元一天,做滿一個月獎勵1000元,而且提成是轉賬金額的萬分之五。這樣的“美差”,玉某威馬上答應并來到了中山開始工作。
玉某威被帶到一個出租屋,與韋某、玉某慶、黃某同住,3人每天瞪著電腦里面的群聊,聽從“客服”的指示。當“收購”回來的銀行賬戶收到錢后,立即將錢轉移到“客服”指定的銀行賬戶,為防止“收購”的銀行賬戶被凍結,玉某威等人還對銀行賬戶進行測試規(guī)避風險。
看著資金流水由十幾萬到幾百萬、上千萬,玉某威等人準備“另起爐灶”,可惜黃粱美夢沒做成,反而成為階下囚。
3、犯罪組織“團滅”
2021年1月6日,阜沙警方展開抓捕行動,抓獲4名正在“洗錢”的嫌疑人,現場繳獲5臺電腦、23部手機。經查,該團伙短短10來天,瘋狂“洗錢”1600多萬元!
目前,黃某、玉某威、玉某慶、韋某等5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宋某也不能幸免,其因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售給詐騙等不法分子使用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市民:買賣、出借對公賬戶以及銀行卡、電話卡等是違法行為,違法違規(guī)行為會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yè)務,還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千萬不能貪圖私利觸碰法律底線。如果遺失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應及時掛失,排除風險隱患,注重個人信息保護,不給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廣大群眾應當自覺增強法治意識,切勿為蠅頭小利,買賣使用個人信息注冊的手機卡、銀行卡等。如果擅自出賣證件和對公賬戶,不僅會給自己造成損害,一不小心還可能成為罪犯的“幫兇”。
什么是“斷卡”行動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全國“斷卡”行動部署會召開。
會議宣告,全國將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銀行卡、電話卡”違法犯罪。
為什么要“斷卡”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來搞電信詐騙,還會用來搞網絡販毒、網絡賭博等犯罪,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對公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賬戶走賬,難以追查和打擊。
“斷卡”行動針對的就是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的違法犯罪行為。